fbpx

廣告媒體

廣告媒體廣告分類規 格影音功能其他說明
有線電視跑馬燈文字一檔20個頻道X50字以內(包含符號空格)
CF影音廣告13頻道O10/20/30秒
有線電視頻道時段CH20(大台中生活頻道)、CH86(威達超舜生活台)O
新聞專題中都新聞專題製播CH20(大台中生活頻道)O需符合NCC法規製作
多媒體製作節目委製節目轉播O
廣告製作(影片/圖卡/動畫)O
大里門市LED跑馬燈文字文字廣告X
門市DM區門市放置DM,依照張數計價,不包含印刷製作費用X
隨票發DM門市帳單繳費發送DM,依照發送張數計價,不包含印刷製作費用X

←左右滑動觀看更多→

“ 注意事項 ”

廣告刊登以本公司廣告資源為主。
廣告刊登需符合廣告規範。

廣告刊登前請注意下列規範

商品類別相關條文以及廣告媒體責任審核標準
菸害防治法:刊登菸品廣告,處10,000 - 300,000元之罰款。不可
成人商品
(影音產品、書籍、情趣商品等)
刑法:散佈色情資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
賭博/未經核准立案的彩券刑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
藥物
(含藥品及醫療器材)
藥事法:廣告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媒體不得刊播未經核准、與核准事項不符、已廢止或經令立即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而尚未改善之藥物廣告。
違反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其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停止而仍繼續刊播者,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刊播藥物廣告,應自廣告之日起六個月,保存廣告主之資料。違者罰60,000- 300,000元。
1.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藥物廣告或刊登內容與核准事項不符:不可
2. 接受委刊時需要求客戶提供廣告許可文件,並應審閱廣告素材與廣告送驗核准文件內容是否相符。
健康食品健康食品管理法:
不得為未取得許可證之食品刊播廣告,違者罰120,000 - 600,000元。
接獲下檔通知後次日仍續播者,罰120,000 - 600,000元。
刊播健康食品廣告,應自廣告之日起六個月,保存廣告主之資料。違者罰60,000 - 300,000元。
標示「健康食品」,但無核准字號:不可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等事項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受託進行廣告者,處100,000 - 500,000元之罰款。下列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
一、依法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
二、依法取得許可之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或廣播電視節目。
三、臺灣地區旅行業辦理赴大陸地區旅遊活動之業務。
除上述項目外,在中國大陸所提供的服務,及大陸廣告主所刊登的廣告,一律需提供台灣主管機關之許可證明,才可刊登。
廣告活動應以正(繁)體字為之。但為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本身原有之簡體字文字或標示者,不在此限。
跨國婚姻媒合入出國及移民法: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過去合法登記之業者,在2008/11/30以後不得從事此業務。
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
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不可
移民業務機構入出國及移民法:
移民業務機構之廣告,其內容應經入出國及移民署指定之移民團體審閱確認,並賦予審閱確認字號,始得散布、播送或刊登。
媒體業者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未賦予審閱確認字號或核定字號之移民業務廣告。違反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未依命令停止散布、播送或刊登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移民業務機構刊登的廣告,廣告上需註明:
(1) 移民業務機構之「註冊登記字號」
(2) 移民廣告之「審閱確認字號」或「核定字號」。
選舉、民調廣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 公職人員競選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刊登者之姓名,其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2. 總統副總統競選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政黨名稱或候選人姓名。
3. 不得於選舉日當天刊登廣告。違反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4. 刊登民調內容: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刊登民調內容,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報導或刊登民調內容。
凡競選廣告或刊登民調,請依左列規定,審查下列項目:
1. 廣告刊登之日期
2. 廣告中應載明之項目

←左右滑動觀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