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Personal
Information

個資告知聲明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構名稱:大台中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本公司係基於提供有線電視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等相關業務執行蒐集客戶部分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公司蒐集之客戶個人資料類別為基本資料:識別個人者、個人描述等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及其他身分之證明影本、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地址、金融機構帳號之號碼、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學生證影本。

四、個人資料利用:(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辦理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之期間。 (2)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其他為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所必需或經客戶授權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之地區。 (3)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及本公司業務委外廠商。  (4)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為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所採取合法及合理之方式。

五、客戶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完整;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更正;如客戶未能完整提供或及時更正上開個人資料,可能導致無法順利提供本公司服務,並影響客戶後續相關權益。

六、客戶得透過本公司(個資處理信箱:infoprotect@veetime.com;個資處理專線:04-36063588),依個資法規定向本公司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或請求本公司停止對其進行行銷。客戶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或其他法令所規定書面同意之方法。

七、本公司依法需記錄使用者連線設備之IP位址、使用時間及基本操作記錄等,但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八、本公司將採行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目前版本 PIMS-M-01-01 V1.1